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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6-28  点击次数: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推动理论武装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党风教育,努力构建学习型学院,打造学习型班子,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委中心组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第二条  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重要文件、重大时政、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以及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科技、教育、法律、金融等知识。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等教育法》等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

5、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围绕促进学院发展实际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指导性的专题内容等。

6、每次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和学院实际做出安排

第三条  学习组织及形式

1、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院党委成员、院领导,必要时扩大至党支部书记、院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2、中心组学习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学习由组长主持,组长因事不能主持,可委托副组长主持;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

3、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5天,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系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和著作,集中学习坚持做到每次学习围绕一个专题,并把上级部署与本院实际相结合,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委中心组组长对自学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督促和检查,自学由个人结合实际灵活安排,提倡充分利用工作之余时间认真学习思考;在自学的基础上,联系学院建设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4、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学习组长或副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第四条  学习要求

1、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学院建设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根据社会经济生活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学有关理论著作和文章,并进行深入思考,潜心研究。

3、要注意克服以讨论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倾向或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习真正达到提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推动工作的目的。

4、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要结合学习专题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第五条  检查考核

1、调阅学习笔记。每年集中调阅一次,由组长和副组长审阅,并供上级检查。

2、通报学习情况。年终将学习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监督,总结提高。

3、加强考勤、考核,每次学习自觉签到登记,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全体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第六条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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