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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教室使用和管理(暂行)制度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6-29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室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满足五年制专业(含建筑学、城乡规划、景观学)的教育教学需要,建筑工程学院经研究决定设立以下制度,望各位严格遵守,共同努力将专业教室建设成为促进学习、体现素质、培育文明、展现风貌的育人基地。
1、注意保持室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堆乱放。室内桌椅、画板、学习物品等要摆放整齐,并保证教室内过道交通流畅。
2、禁止在教室内存放生活用品,一切与学习无关的物品不允许携带进专业教室。与学习有关物品要摆放整洁,窗台禁止堆放与学习无关物品。
3、禁止在教室内吃饭、打闹、喧哗、吃零食,严禁吸烟、喝酒、赌博、使用明火等违规违纪现象。在专业教室内使用电脑,只能用作学习或与之相关用途、坚决不允许打游戏。
4、禁止以任何理由在专用教室留宿,建议同学们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紧张有序、不搞突击。学校就寝熄灯后,任何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继续滞留在专业教室内,人走闭灯、断电。
5、规范设置并有序安排教室内的用电网络及线路,禁止在教室内使用违章电器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电器(电脑、手机除外),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插排(如公牛牌等)。
6、班级要设立值日生制度,公共区域卫生由值日生负责,个人区域卫生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并由班级干部和学生党员负责监督。对于多个班级共同使用的情况,要明确分担区域、明确责任义务。
7、使用专业教室的班级要努力营造文明、清洁、严肃的环境,爱护公共物品,如发生损坏及时报修。保证每日做好讲台、黑板、地面、桌椅、窗台等的清洁工作,做到没有灰尘、没有死角。
8、专业教室内卫生如果不达标或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专业教师有权不予上课;在限期整改后,如达到相关要求,专业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上课。
9、禁止本专业以外的人员进入专业教室。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教室使用和管理处罚(暂行)条例

1、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给予当日组长综合测评扣除5分、值日生综合测评扣除3分处理。个人区域不达标,给予党员、班长、团支书综合测评扣除5分、普通同学综合测评扣除3分处理。
2、对于学期内专业教室检查(含定期、不定期)两次或两次以上不合格的,取消相应班级当学期或下一学期评优评奖等资格(集体部分),并相应减少国家奖助学金、入党积极分子、预发展党员、评优评奖等名额(个人部分)。
3、对于违反《专业教室使用和管理制度》的个人行为,如属《学生管理规定》处罚范围的,将加重一级处理。如包宿画图一经发现直接给予当事人记过处分,使用违章电器者直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对于严重违反《专业教室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其培养发展上给予“一票否决”,即入党积极分子停止发展、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给予党内处分。
5、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班级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主动承担义务劳动,如拒绝参加,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受助资格,并停发未发放的奖助学金。
6、学院将根据《专业教室使用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制定《专业教室检查评分细则》,每周综合评定一次,对于学期内检查三次不合格的班级,除按以上条例处理外,将收回相应班级的专业教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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